此内容转自作者知乎专栏
我有自由意志吗。大部分人根据直觉会回答:“有”。但学界却有相当多的人认为自由意志并不存在。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反差?自由意识真的只是一种幻觉么?
1.到底怎样才算有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这个词好像挺容易理解,但细想起来又很纠结。一个人怎样才算有自由意志呢?不妨看这个例子:
你面前有两个盒子。左边的盒子里有一万块钱,右边的盒子里有一千块。那么问题来了:你要拿走那个?
你说选左边的盒子,因为它钱多。可拿钱多的一边就意味你有自由意志吗?我完全可以设计一个程序,让一个机器人拿钱多的盒子走。这个机器人也有自由意志么?
你说算了不和你杠,我选右边钱少的盒子。这其实和之前一样,还是可以设计一个机器人拿钱少的盒子走。这还是不能证明你有自由意志。
你说那我随机拿总行了吧,我用抛硬币来决定选哪个。可是被硬币决定的选择怎么能说是自由呢?何况像之前一样,设计一个会抛硬币的机器人还是能复制这种行为。
这个例子凸显了行为本身不能证明自由意志存在。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由意志并不取决于人做了什么,反而更在于他没做什么。比如在这个例子里你选了左边的盒子,那“选择右边盒子”这种情形该怎么去理解?
我们一般认为两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虽然我拿走了左边的盒子,但我完全可以拿走右边的那个。”两种可能具体那个成为现实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及意识不受限制。丹尼尔.丹内特把这称为自由意志的“通俗”(‘popular’)定义。本文如果不特殊标注,就是指这个定义下的自由意志。
一般概念里的自由意志是因果关系里的一个特殊存在:我的选择是后续事件的原因,但不能(完全)是之前事件的结果。我的行为不是机械式的演进产物,而是能动性的自由选择。在因果分析里,自由意志必须处于一个链条的开端,而不能是被决定的中间一环。
这其实解释了为什么人直觉上都认为自由意志存在:只要我们以因果分析来思考决策,自由意志就是默认前提。还是以刚才的故事为例。你在考虑拿哪个盒子时会先考虑各种选择的结果:1、拿左边的盒子,结果是财产增加1万元。或者2、拿走右边的盒子,结果财产增加1千元。或者3、打答主一顿,财产有损失但心情变好等。然后再根据你对不同结果的偏好程度做出决策。这个分析里就默认了我可以自由选择。如果推翻了自由意志,那么这种以因果分析为基础的决策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而因果分析又是我们理解世界的基础,一旦摒弃自由意志你很难去决策该拿那个盒子。因此任何否定自由意志的理论都特别反直觉。但即便如此学界的相当部分还是认为自由意志并不存在,而且还有非常靠谱的理由。
2. 为什么自由意志可能并不存在
认为自由意志不存在的理论很多,知乎上对自由意志的讨论也大部分集中在这个角度。这些讨论大多有一个很坚实的基础:科学。
从牛顿力学开始,人有了分析整个世界的工具。人们发现天上的天体和地上的事物都遵循同一套物理规律演进,那么人的大脑也不应该例外。这就和意识在因果律中的独特地位矛盾了。更致命的是经典物理是决定论的。也就是说整个宇宙的演进从开始就是确定的,他的发展只有一种可能。我们的大脑和其他事物一样,只是其中一环而已。你可能听说过拉普拉斯的妖或者钟表宇宙,在这种会发生什么都已经无悬念的世界里当然没有自由意志的位置:你从一开始就不可能选右边的盒子。
量子力学的随机性似乎给了自由意志一线生机。但情况其实没有多乐观。首先量子物理表现出的随机性不一定意味着非决定论。这取决于哪种量子诠释才是正确的。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多世界诠释(MWI),在它的理论框架下我们的世界虽然在不断分叉但发展过程依然是确定的。
即便我们笃信非决定论的诠释,量子随机性也只体现在微观层面,
宏观物体的演进依然是确定的。必须假设我们的想法取决于大脑内量子层级的物理现象时人才有可能做出不同选择。这种看法被称为量子意识(quantum consciousness)。而这仅仅是个猜想,目前没有科学证据,甚至有一些预测选择的实验结果隐约中对这个猜想不利。
再退一步,假设所有这些条件都被满足:非决定论的量子诠释正确,而且量子意识也成立。即便如此选择的可能性也仅类似于之前例子里被硬币随机指定的行为,意识仍然是量子现象的结果,和能动性的自由的选择并不一样。
也有一类阵营认为自由意志可以和决定论兼容。这在一般人看来是矛盾的:既然都不存在其他可能了,人怎么还能有自由意志呢?这一阵营也分很多派别,他们的理由各不相同,但共同点是对自由意志的定义和我们有区别。比如经典相容派的解释,自由意志意味着可以自由行使我们的选择,所以即使选择什么是注定的自由意志还是存在。“你想拿左边的盒子走,左边的盒子就被你拿走了,这不就是自由意志么?”当然对此持不同意见的人也有很多。在这儿我们只需要知道,相容派对自由意志的定义和通俗概念里不同。
了解这些背景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人认为自由意志并不存在。比如神经学家萨姆.哈里斯在2012年所做的《自由意志》里(书名就叫‘free will’)就认为人生来就在枷锁中,本质就是生化木偶。自由意志仅仅是我们的幻觉。
如果你坚定地相信物理主义,认为世界中一切都是物理的或是依附于物理的,那么就可以不往下看了,通俗意义上的自由意志不存在是唯一可能。但如果你不属于某个特定形而上阵营,或者只是单纯好奇自由意志能以什么方式存在,请接着读。
3. 自由意志还能存在吗
到此为止,通俗意义上的自由意志似乎已经被判了死刑。只要以科学为基础分析就不会给它留下任何存在空间。那么在不改变其定义的前提下,自由意志还有可能存在吗?
答案是有的。之前根据物理理论对自由意志的否定需要默认一些逻辑前提。这个默认前提可以是认为物理是解释意识的基础,也可以是认为除了物理以外不存在其他因果(即因果关系在物理范畴内闭合)。只要推翻这些前提,那么自由意志就有可能存在。
乍看上去反对这些前提就等于认同某种宗教式的神秘学世界观,比如认为灵魂独立于物质世界之外,人因为有灵魂所以能自由选择等。对这种纯粹基于信仰的额外假设我不想多谈,只想指出这不是唯一路径。
先看物理是解释意识的基础。这看上去很合理,但严格探究起来问题更多。这里涉及两个紧密关联的概念:“解释间隙”(explanatory gap)和“意识的困难问题”(the hard problem of consciousness)。概括得说,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可观测的客观现象,而不是主观体验。很多学者,比如Joseph Levine认为,前者不能还原解释后者。这里存在一个解释间隙(也称解释鸿沟)。举个例子:科学可以还原出“疼痛”就是某个神经传递的信号,但它不涉及“疼痛”的主观感觉。这种感觉只能以第一人称的身份体验。你甚至不知道别人的“疼”是不是和你的“疼”感觉一样,即便它们的神经信号相同。
而意识也是这种第一人称的主观体验。从任何人的角度都只能说“我只知道自己有意识,但不能感知其他人的意识。”物理可以还原分析一个人的组成、大脑各部分的结构和功能,并以此解释甚至预测他的行为。但它并没有涉及意识,也就没直接探讨它自由与否。如何把意识和科学融合在一个逻辑框架里被称为“困难问题”。
强力建议看一下大卫.查默斯的这个视频,很简练的阐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一个融合意识和科学的理论框架需要些激进的新想法。他提出了两种可能路径。一:意识是一种基础性的原始概念。二:范意识论(panpsychism)。
有人可能会想,何必去刻意解释意识?只要你还认为自己生活在物质世界里,就必须承认自己逃不出物理规律的限制,行为也就不可能逃脱出因果律。即便完全不考虑意识这样的主观感受,仅凭借科学分析客观世界就能得出自由选择不可能存在。这其实就是第二种前提:因果关系在物理(或科学)的范畴内闭合。
这就涉及到了科学哲学。科学产生自人的理性,它来自我们对现象的归纳。但正如亚瑟.艾丁顿所说,“我们的物理知识都来自于看仪器指针”。究其本源,人们对自然现象的了解还是来自每个人的感官带来的主观体验,那科学的客观性从何而来?最符合直觉的解释该首推托马斯.内格尔的“本然的观点”(the view from nowhere)。
内格尔认为我们通过以下思维步骤达成科学客观:1. 认定我的感官体验成因于我身体受到的外界作用。2. 认定对我产生作用的物体也可以对其他物体产生作用,物体即使不导致感官体验也存在。其“本质”(’true nature’)不取决于它在任何具体视角下的面貌。3. 我们最终生产出一个超越于一切视角的“本质”概念,即本然的观点。这非常符合我们以上帝视角直接分析事物的思维习惯。
以此为基础科学就超越了所有的主观视角,科学的客观性就是对“本质”的忠实呈现。如果承认这个观点,物理的解释范围就涵盖了整个世界,因果关系必然在其内闭合,自由意志也就不存在。但是这个观点并没有被所有人认可。比如波普尔就不讨论“真实本质”而是认为“科学的客观性体现在其结论可以被不同主体验证”(‘the objectivity of scientific statements lies in the fact that they can be inter-subjectively tested’)。
以此为切入点内格尔的三步论就会变成这样:1. 认定我的感官体验成因于我身体受到的外界作用。2. 认定对我产生作用的物体也可以对其他物体产生作用,相比其他物体(包括人)我的视角并不特殊。3. 如果一个结论在我的视角下可验证:能解释或预测我所受的作用,且在其他物体的视角下也同样得到验证,那么它就是客观的。简单来说,人的理性可以从其他视角换位思考,但不能摆脱视角而直接探究本质。
举个例子:“月亮存在”这个结论。以本然的观点看,它是科学客观的,因为世界本质上就是有一个月亮。而以跨主体验证的观点看,这个结论也是科学客观的,因为从很多物体(比如你、我、路边的一块石头、一颗彗星)的视角分析,都能从自身所受的作用上推导出有一个叫月亮的天体。这些作用也许是引力,也许是被反射来的光等等。而如果从某个完全不受月亮作用的物体的观点分析,那么月亮是否存在则不是科学范畴内的问题。
既然物理分析必须立足于某物的视角,以它所受作用为基础,也就意味着这个物体本身并不在分析范围内(如果想要以物理方式还原分析某物,则必须立足于受其作用的其他物体的视角)。而分析范围不包含自身也就意味着因果关系没在物理范畴内闭合。第二个前提假设在也就不成立了。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这个理论太舍易求难了,为了给自由意志找可能居然绕那么一大圈子。何不操起奥卡姆剃刀,直接承认自由意志并不存在呢?这里就要澄清一点:哲学家们提出这些理论并不是为了证明自由意志存在,他们只是在各自领域内探索,动机各不相同。而且这种貌似繁复的理论很可能比看上去更靠谱。
类似“本然的观点”这种认为科学描述世界本质的看法似乎更简洁直接。但我们如果把注意力放在现代物理结论上,这种优点就并不明显了。比如光速对所有惯性参照系中的观察者恒定,绝对时空被相对时空替代都能比较容易的以不同的视角去理解。我们当然也可以把这些结论当成超越一切视角的世界本质,但这种本质变得非常抽象,并没有经典物理中那么直观。
量子力学的很多现象,比如波粒二象性、叠加态和纠缠,也让物体的“本质”更加晦涩抽象。反而是不探讨本质而基于作用去理解量子物理中的一些问题更简洁。比如量子理论不适用于“观察者”可能只是因为物理的解释范围不包含主体自身。再比如卡洛·罗威利(Carlo Rovelli)的关系性量子力学诠释(Relational Quantum Mechanics)里就提出“观察者”可以是任意物体,而测量则是作用。他认为量子物理其实是物理系统之间的相对描述,就很契合“跨主体验证”的理解。也许我们直觉地认为科学直接描述世界本质只是因为我们的直觉是在经典物理的环境里造就的而已。
更有意思的是,“跨主体验证”的理论和大卫.查默斯所展望的能解决“困难问题”的两个想法都很合拍。科学分析必须基于某个主体的同时其解释范畴不包含自身,而意识又恰恰是主体自身的第一人称体验。从这个意义上,意识确实是科学里的基础概念,无法用其他方式还原。另一方面,可以以任何物体为主体以其视角进行分析也表示着意识可以存在于任何物体。这并不意味所有物体都有和我们一样的主观体验,这我们无从得知,但在逻辑上这依然是典型的范意识论。不同的哲学家从意识的解读和科学的客观性两个不同的方面入手,结果却得到了相当契合的结论。这如果不是巧合的话,似乎预示着我们该更重视这些给人第一感觉有点奇特的想法。
综合以上,彻底否定通俗定义下的自由意志似乎还嫌太早。
4. 如何理解自由意志?
至此我们讨论了通俗意义上自由意志的存在可能。下面说说如果认可它存在,又应该去如何理解?有趣的是,根据上面的逻辑,从我的视角分析则我有自由意志,而其他的物体(包括人)都可以被物理规律解释。对我来说你和一部复杂的机器并没有本质区别,可解构可分析,并没有自由意志。而反过来,从你的视角思考则会得出你有自由意志而我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本然的观点”式的科学解读认为自由意志不存在,因为它使用一种虚拟的绝对视角分析所有物体,没有承载自由意志的主体)这种情况也正如对每个人来说唯一的意识是自己的。
让我们再回到最开始的例子,看看你在两个盒子中到底会拿哪个。
一种思维方法之前已经提过,先分析不同选择的结果,再根据对各个结果的偏好确定拿哪一个盒子。比如你偏好得到更多的钱,那么就会拿走左边的盒子。这种分析是我们比较常用的。
而还存在令一种方法。可以假设用某种仪器监视你的整个大脑,观察里面神经的复杂结构,各个神经元如何互相影响,以及它最终会传输出什么样的信号给肌肉。这种分析同样可以得出你最终会拿走哪个。
这两种方法就是基于不同视角的分析。前者立足于选择人的视角,其他人只要使用这种分析就是在和选择人换位思考。而后者则是对选择人的物理还原,即使选择人本人使用这种分析时也跳出了第一人称而以一个观察者的立场思考。在第一种分析中选择人有自由意志,而在第二种分析里选择人没有(有自由意志的是观察者)。两种分析基于不同视角,因其逻辑出发点不同所以是相互独立的。(顺带一提,基于不同视角的逻辑混用会造成多种悖论。比如人则原理相关悖论和纽科姆悖论等)
否定自由意志的阵营认为第一类分析其实是错误的,能自由选择的前提并不成立。只有完全基于科学,依照物理规则还原的第二类分析才正确。但是按照这个逻辑,人从根本上讲就没能力判断那类分析正确。仅仅是大脑内部的物理作用导致他认可第二类而排斥第一类。而且即使认为第一类分析是错误的,否定自由意志的人也必然会继续使用它。从这两个角度来说,这种立场是自我否定的。
而承认自由意志则是认为它是我们的理性所自带的概念,它的存在在逻辑上先于科学理论。不需要后者的确认才能存在。我们能以其他视角换位思考,却不能超脱于一切视角而直接探究本质。这使得物理的分析范畴不包含自身,也就不能还原意识而造成和自由意志的矛盾。第一类和第二类分析都正确,只是不应混合使用。从这个意义上,存在以因果关系中独特地位为特征的自由意志,它并不是幻觉。